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江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(2021-2025年)的批復2023-06-12 14:23:18
省自然資源廳,省發展改革委:
你們《關于懇請發布實施〈江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(2021-2025年)〉的請示》(贛自然資文〔2022〕172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《江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,由你們抓緊聯合發布并認真組織實施。
二、《規劃》實施要聚焦“作示范、勇爭先”目標定位和“五個推進”重要要求,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,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,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,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,以提高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,著力優化勘查開發與保護布局,強化科技支撐,推進礦產資源集約節約與高效利用,加快礦業綠色轉型與高質量發展,為我省工業強省戰略提供資源保障。
三、通過《規劃》實施,到2025年,基本建成安全、綠色、高效的資源保障體系,戰略性礦產找礦實現新突破,礦產資源供應保持安全穩定,資源利用效率達到新水平,礦產資源開發布局進一步優化,礦業綠色轉型取得新成效,廢棄礦山治理基本完成。
四、各市、縣(區)政府要認真落實《規劃》目標任務、指標、分區布局、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的有關要求,抓緊組織編制市縣兩級礦產資源規劃,切實推進本地區礦產資源保護、勘查、開采和礦區生態修復等各項工作。要加強對《規劃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,確保《規劃》全面實施。
五、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,加強溝通,密切配合,在規劃政策實施、項目安排、資金保障和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。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礦業形勢分析,強化對《規劃》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動態評估,認真研究解決《規劃》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,重要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。
2022年9月22日